中六生藏爆炸品 三項罪成判處勞教中心 《說 · 在線》 15/10/2021 港聞 0 【本網訊】一名中六男學生涉嫌於前年11月攜帶烈性炸藥TATP回校。校方發現後報警,男生其後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案件今日(15日)在區域法院宣判,法官郭啟安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被判入勞教中心,三條控罪同期執行。 詳細內容 »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