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煽動案】終極上訴遭終院駁回 裁定區院有權審理相關案件 Ho Lap Lau 06/03/2025 每日要聞, 港聞 0 【本網訊】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於2020年擺街站呼喊「光時」、發表「黑警死全家」等,被裁定7項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名,判囚40個月及罰款5,000元。他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今(6日)被5名本地法官一致駁回。 詳細內容 »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