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警方交出去年10月佔領運動清場期間,涉嫌毆打他的七名警員名單,以備日後可提出私人檢控,法官將案件押後裁決。
記者/陳慧盈 黃卓賢 編輯/張肖彤 施曉雯 黃舒婷
代表曾健超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表示,警方於案發後拘捕7名警員,顯示當局亦認同他們有嫌疑。但經過6個月調查後,警方仍未公布調查結果,亦未向7名警員提出起訴。曾健超作為受害人,有權得悉涉案警員身分,警務處亦有責任向受害人提供被捕者身分,否則他難以提出私人檢控。 律政司:不涉公眾利益
律政司代表律師莫樹聯稱,涉案影片及相片於遠處拍攝、環境較暗,難以看清涉案警員的樣貌。而且影片顯示,並非每人都有襲擊曾健超,故警方有需要繼續調查。他續稱,是次案件不涉及公眾利益,可利用民事訴訟解決,不需提出司法覆核。 另外,曾健超質疑警方於早前的認人過程中,故意安排警員合眼、低頭及坐下,讓他無法認出涉案警員的樣貌,此手續並不符合程序,亦非為搜集更多證據作檢控。他續稱,涉事警員必需負上刑事責任,如果律政司最後不提出檢控,他會以私人名義提出訴訟。 案件編號:HCAL 141/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