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九龍,本港三個主要行政區劃之一,亦為三區面積最小的土地。今日所定義的九龍,由百年前的兩條條約組成,惟條約性質不一,加上及後法例的制定,一個九龍中卻出現差別待遇的情況,九龍居民在南北分界下出現地租地稅的不一,同時部分原居民又未可享有新界原居民的權益,造成如此尷尬的局面。
記者/洪煜旻 編輯/何畯新
┃舊九龍?新九龍?┃ 163年前,清帝國敗於英法聯軍之役,隨後大清與大英簽定《北京條約》,其中列明將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及昂船州永久割讓予英國。1898年,英國為了擴大對香港的控制範圍,與清廷再度簽署《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以及鄰近的235個島嶼租借為期99年,香港的領土正式確立。由於「舊九龍」的佔地較小,1937年,政府確立新九龍地界,將界限街以北至九龍群山以南的地區從新界撥出,設「新九龍」。 但即使一個九龍,卻出現兩種不一的待遇。 ┃界限街南北的差別待遇┃ 由於英國早年與清帝國所簽定三條條約的性質不一,前者為割讓,後者為租借,九龍界限街南北形成截然不同的差別待遇。 港島及界限街以南的九龍,除非是《聯合聲明》生效日、即1985年5月27日以後獲批或獲續期土地契約,否則毋須繳付地租,只須繳交地稅;但界限街以北的大部分土地,連同香港多個島嶼,業主則須繳交地租。 不過,在《基本法》的賦予下,新界原居民所擁有的鄉村屋地,又可獲豁免繳交新地租,但九龍「原居民」的待遇又截然不同。 ┃沒有權益的十三鄉┃ 十三鄉由沙埔、衙前圍、竹園、大磡、元嶺、沙地園、坪頂、牛池灣、坪石、牛頭角、茜草灣、茶果嶺及鯉魚門組成,但因為香港割讓的三條條約性質不一,加上新九龍的劃分,十三鄉的居民並未擁有新界原居民的權利。 參考東九龍居民委員會關於十三鄉的文章,早於宋代(960年-1279年)起,已經有人在十三鄉定居,逐漸發展成不同鄉村,直至英國割據九龍半島,英國在《北京條約》曾以「此一帶皆係山岡不毛之地」形容九龍,而又在60年代將「不毛之地」的九龍鄉村收地發展,更曾因為收回竹園而引發外交風波。 政府統計署在1969年發布的《香港1947-1967統計》中,屬新九龍十三鄉範圍的九龍塘區、啟德區及牛頭角和鯉魚門區的人口,由1961年約35萬人,上升至1966年約85萬人;而參照1966年的香港地圖,三區亦皆以農村、木屋區為主。 人口急劇上升以及石硤尾寮屋區大火可為收回土地發展的導火線,「新九龍」界線所設,令居民即使擁有大清地契,仍可被收回公有。在1954年成立徒置事務處,負責安置寮屋居民、清拆及巡查寮屋,以及管理徙置屋邨的事務,同時又在區內建設社區設施。 有所登記的寮屋在80年代收緊政策前並未有「一刀切」,惟98年後,先後清拆大磡、衙前圍,2019年的《施政報告》中更提到將茶果嶺、牛池灣及竹園聯合村收地興建公營房屋,爭取2025年開始工程,日後十三鄉或只會剩下鯉魚門村。 十三個鄉村的故事均各有特色,詳看下回分解。 圖片來源:洪煜旻及何畯新攝、政府新聞網、香港大學圖書館、政府檔案署、政府統計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