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Facebook今年開放個人直播功能,有不少專頁趁機實時播放電影,但有律師認為相關專頁可能違法。
記者/張倩欣 編輯/黃展曦
直播侵權或判4年 在Facebook搜尋關鍵字「電影」,即列出各類相關專頁,有專頁每天不定時直播電影,吸引逾千人收看。本網曾向有關專頁查詢版權問題,但有關專頁未有正面回覆。 律師梁永鏗指出,Facebook直播受眾範圍廣泛,如未得版權持有人同意和授權,實屬違法。他解釋,版權持有人有權自行決定播放平台,但Facebook全球廣播,變相嚴重侵害版權持有人的權益,最高刑罰可監禁4年。 導演李光耀表示,此舉會對電影業造成巨大打擊。他認為網絡侵權的破壞力比盜版光碟更大,必須正視問題,不容忽視每位電影從業員的心血。 港未有清晰法例指引 Facebook用戶指引列明,會適時停用重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用戶或專頁,但現時並未就相關問題提供任何法律諮詢,只建議用戶從網頁上移除受版權保護的內容。 現時香港仍未有因網絡直播侵權電影被定罪的案例,反觀內地,今年9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實施「先審後發」制度,行政部門會頒發許可證予直播網站,擅自直播的網站將會被警告、罰款、甚至勒令停業。現時本港法例未有清晰規管直播內容,業界促請政府加強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