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29歲男子狎玩女友未成年女兒,被控3項非禮罪及3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昨日於灣仔區域法院開審,被告承認其中3項控罪。由於需要索取受害人心理創傷報告,案件押後3星期再審。
記者/徐郁程 編輯/陳淑敏
被告文嘉豪承認1項猥褻侵犯罪及兩項非法性交罪,其餘3項非禮罪則會保留在法庭檔案中。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過去沒有刑事紀錄,而得知受害人X報案後,翌日便到警署自首。在警方警誡下,被告承認曾與X非法性交。
未能伴兒成長感懊悔 辯方律師又在庭上讀出被告的親筆求情信。被告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後悔,又對X造成傷害表示歉意。他明白自己難逃監禁,對於自己將來未能陪伴其5歲兒子成長感到難過。 X為零用錢性交 案情指,被告從2006年中起,經常到其女友(即X的母親)的住處留宿。由2007年1月至2010年1月,被告先後3次非禮及3次與X非法性交。而第1次在家中非禮X時,X的母親更在屋內。被告於2007年12月,以1000元作為報酬,首次要求X性交,獲X同意。及後X因為沒有零用錢,再度與被告性交。直至X 17歲時,與中學班主任傾訴才揭發案件,並於去年12月10日報案。 法官潘兆童認為,有需要索取收害人X的心理創傷報告再作出裁決,決定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審。期間被告需要還押,由警方看管。 案件編號﹕DCCC 829/2012[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2/12/115157_1712_re.mp3 |titles= 80後青年狎女童認罪候判(聲音報道:徐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