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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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案續審 6名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

【本網訊】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學者許寶強、歌手何韻詩、大律師吳靄儀、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及基金前秘書施城威,各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嚴舜儀裁定控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10月26、31日及11月1、2日續審並作結案陳詞。

記者/甄偉培 譚巧兒 陳銘諾 編輯/譚巧兒 周鍵怡


國安處警長33779蔡健章負責調查涉案銀行戶口及稅務記錄。蔡庭上作供時指,612基金案所有文件均按《國安法》所簽發的「提交物料令」取得,女督察9425何佩敏(音譯)取當中節錄再交給他分析及調查。他強調「唔知(節錄)原本有幾多頁」。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指,基金銀行戶口總存款為4億5千3百萬元,以逾10萬筆交易計,平均每筆約4000元,蔡稱「無計過平均數」。辯方追問涉及超過10萬元的存款總額是否都不超過900萬元時,蔡指「答你唔到,我無分類」。

警察牌照課高級督察龔伊琳書面供詞指,「612 人道支援基金」和「反送中受傷被捕者人道支援基金」至本年6月17日均未有註冊或豁免註冊。辯方分別三次盤問家庭、「何鴻燊治喪委員會」及「李家超競選辦事處」是否有登記在社團名冊內,控方均反對提問,質疑提問的方向性與本案無關。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對此亦有質疑,指名冊「電話簿咁厚」,證人不可能全記得,她又指辯方可在結案陳詞時詮釋「社團」定義。

控方完成證人傳召及證物呈堂後,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定6名被告控罪表證成立。所有被告均選擇不作供,辯方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10月26日續審。

案件編號:WKS4829-483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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