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平等機會婦女聯席昨日發表2013年香港婦女遭受暴力經驗調查報告,結果顯示逾43%受訪者曾被性騷擾。調查亦發現各行業婦女的求助率偏低,原因是害怕求助時「感到羞辱」。團體建議警方改善處理案件的態度及保障受害人私隱,以減低求助者的身心創傷。
記者/潘加霖 編輯/梁詠瑤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於1月至3月訪問了885名婦女,發現普遍香港婦女遭受家庭暴力、性騷擾及性侵犯後,大部分的求助率均偏低,當中從事飲食業及性工作的婦女從不舉報。調查又發現,從事飲食業的婦女分別有80%及60%曾被性騷擾或性暴力對待,逾3成婦女「不想把事情搞大」及「怕麻煩」,亦有近兩成婦女因「感到羞辱」而拒絕求助。
飲食業婦女不舉報 新婦女協進會幹事許佩琳表示,從事飲食業的婦女經常遭受性騷擾及性暴力對待,但大多數會啞忍。她解釋,這個情況與飲食業的獨特行内文化有關,因為以男性主導的廚房部權力大於女性爲主的樓面部。當中以酒樓及茶餐廳的問題更甚,廚師不時在休息時段以猥褻及侮辱的言語性騷擾、甚至非禮女員工。大部分女員工希望大事化小而啞忍。 社會觀念礙受害者求助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代表林依玲指出,社會的普遍觀念都先入爲主將責任歸咎於女性,批評她們衣著暴露及性開放,令男士有藉口性騷擾女性。她續指,社會對遭受性侵犯的女性有負面標籤,外界又不理解她們的感受,令受害人擔心舉報時被質疑及羞辱,阻礙她們主動求助。 團體斥警方無禮對待求助者 許佩琳指,有受害人對求助時被警員無禮對待表示反感。阿君(化名)被男友性侵犯後報警,期間受到個別警員的不友善對待,某警員在阿君等待驗身時直接打開簾幕,對她的年齡、身材及樣貌評頭品足。她批評警方毫不尊重受害人,令事主感到難受及羞辱,甚至有放棄求助的念頭。 許建議,警方應加強對性暴力的知識,改善處理案件時的態度及程序,不應以批判及輕率態度對待受害人。她強調,警方有責任保障受害人的權益,確保受害人的私隱及案件資料保密。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04/115076_VO.mp3 |titles=43%婦女曾遭性騷擾 飲食業情況嚴重 (聲音報道:潘加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