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1名4歲女童疑遭保母及其同居女友人虐待,2名被告各被控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拒絕2人保釋申請,並須即時還柙,案件於明年1月2日再審。
記者/歐雨昕 編輯/許英略
控方指36歲首被告陳天佑及41歲次被告馮嘉寶與女童母親相識,她們受母親所託照顧女童。其間,女童疑因被指頑皮,觸怒保母和同居女友人而受到虐待。女童涉遭火機燒腳、煙蒂灼傷及頭部被硬物擊打,面部及頭部有多處瘀傷。涉案4歲女童入院接受手術後尚未清醒,至今仍在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危殆。 辯方提出保釋申請,但裁判官認為案件涉及違反誠信問題,加上被告2人過往有多次刑事案底和棄保潛逃紀錄,故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並即時還柙。案件押至明年1月2日再審,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案情指,2名被告被控於11月18日至12月1日,惡意傷害1名4歲女童及意圖使其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KCCC3798/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