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警方每年會頒發好市民獎給曾經協助警方偵破案件的巿民。2018年第二期好市民獎頒獎典禮,共有三十九名巿民獲獎,得獎者年齡介乎15至67歲,他們協助警方偵破案件,包括盜竊、猥褻侵犯、販運危險藥物及傷人等等。
記者/黎煦齡 龐鎮衡 編輯/彭成偉
好巿民得獎者黃棟及鄭家豪於去年8月,成功制服了一名以武士刀斬人的男子,他們認為現時大眾幫助他人的意識低。黃棟指有事發生時,圍觀的人很多,但他們都不會出手相助。 另外,今年15歲的吳慕萍,是今屆好巿民獎年齡最小的得獎者,她於去年7月成功截停賊人。她表示當時很害怕,擔心自己一個人喝停賊人後無人幫助,但幸好附近有另一位男途人相助,幫她截停賊人。 而今年年度最佳好巿民獎則由小學老師溫偉文獲得,當時有受性侵犯的學生,匿名寄信給他傾訴這件事,他立即找出受害人並舉報案件。 警方於1973年設立好巿民獎,向積極協助警方防止或偵查罪案,及逮捕罪犯的市民頒發獎金同獎狀,以示嘉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