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3名男女王長賢、陸永基和方慧欣涉嫌在2012年至16年間,串謀安排港人與內地人假結婚以獲取報酬,共被控9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於今早在區域法院繼續審理,控方傳召兩名入境處行動組調查人員作供,案件押後至明早續審。
記者/羅泳思 編輯/梁嘉淇
控方傳入境處職員作供
控方傳召兩名入境處行動組調查人員,包括,以及一名負責接待尋求協助人士的入境處職員。 控方盤問一名入境處行動調查科職員,他日前承認沒有詳細筆錄與被告王長賢會面內容。控方要求他解釋在處理認人過程中,叫戲子換上與被告相約的衣服及黑框眼鏡的原因。他認為,如果所有戲子穿著打扮相同,唯獨被告有不同穿著,被告變相會顯得突出,所以當時即使有戲子沒有戴眼鏡,他也專程問同事借眼鏡給戲子戴上,盡力達至公平。 另一名證人同樣為入境處職員,當時負責接待自首假結婚的周永祥(譯音)。他指出不論是前來舉報或自首假結婚人士的個案,都會轉介給入境處行動組第11隊處理。證人又表示,周永祥曾向他表示已與第11隊聯絡過,所以證人登記身份證後,直接安排他到等候區等第11隊同事,並未過問周永祥前來的原因。 案情指,三名被告涉嫌串謀安排18名港人與內地人假結婚,為有關人士取得探親簽注,藉此使入境處批准他們來港與其配偶團聚。他們更在報章公開刊登廣告,聲稱假結婚可獲8至10萬元報酬,被控共9項串謀詐騙罪。 (案件編號:DCCC 884A & 1013/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