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討論警方處理公眾集會及遊行。有議員提出,應制定措施,以維護警方尊嚴。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暫未有計劃訂立辱警罪,認為現有制度足夠保障警方執法。
記者/蘇煥婷 編輯/何健聰
議員提引入辱警罪
工聯會的黃國健稱,近年警方執法時面對不少正面衝擊、挑釁和辱罵,政府應研究訂立辱警罪。他認為,警察不應因為服務專業就要受無理辱罵,批評政府沒有政策維護前線警員的尊嚴。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亦指,警務人員於執法期間面對不同人士,要採取相應措施,在大家極力維護司法尊嚴之餘,同樣亦要尊重執法人員的尊嚴。 黎棟國回應時表示,暫未有計劃引入辱警罪,相關法例已足夠保障前線警員,包括阻礙警員執行職務罪、襲警罪等。但他呼籲市民尊重警方,強調執法需要市民合作,才能有效維持社會治安。 強調執法無不妥
立法會議員梁家傑則認為,禁止休假警員表達個人意見及政治立場的做法不合理。他表示,前線警務人員服務社會,並不是大眾的出氣袋,認為市民應尊重警員。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10/聲音稿.mp3 |titles= 黎棟國:未有計劃訂辱警罪 (聲音報道:蘇煥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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