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黃毓民擲杯案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行政長官梁振英完成3日作供。
記者/莫程嵐 熊美芝 編輯/陳秀敏 張嘉蕙
黃毓民在庭上質問梁振英,當日為何要拾起玻璃碎片。梁振英回應表示,要讓社會看清議會上的暴力行為,並想查看玻璃碎是來自甚麼物件,以作報案證物之用。梁振英又說,有人在立法會「掟野」於上屆議會開始,作為行政長官,他不能姑息,亦有責任令立法會恢復秩序。 黃毓民表示,搜證工作應由警方負責,質疑梁振英破壞證物。梁振英表示不同意。而裁判官亦指搜證工作,應由警方證人作答,毋須質問梁振英。 梁中玻璃碎片震驚表現受質疑 另外,黃毓民又提及,2015年1月,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曾向梁振英擲「誠實豆沙包」,質疑他當時為何不報警。梁振英表示不記得事件,又認為當時沒有必要報警,而擲玻璃杯是挑戰他及政府的底線。黃毓民追問日後是否可以向他掟豆沙包,梁振英認為,沒有必要回答這問題。 黃毓民指出,梁振英早前的口供稱,玻璃擲向自己一刻時,感到「非常震驚」。但黃毓民在庭上播放事發當日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當玻璃杯擲向梁振英一刻,他只是低頭看文件,沒有太大的動作及反應。黃毓民認為,梁振英根本不感到震驚,否則當時的舉動非常不合理。 梁振英表示不同意。他解釋,當時震驚到來不及反應,需要定神幾秒,看看自己有否受傷,並害怕有人再次向他襲擊。而被掟後自己一直看著前方,是因為他知道威脅不是來自後面,所以才會一邊望著前方,一邊繼續處理文件。 黃毓民質疑梁振英證供可信性 黃毓民又呈上2001年如心廣場案的判詞。該案中,梁振英以證人身份作供,但遭高院法官麥卓智質疑證供不可信,供詞模糊不清,自相矛盾。黃毓民指梁振英喜歡玩弄「語言偽術」,供詞不可信。梁振英表示不同意。 梁振英完成作供,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續審。控方指,尚有20至21名控方證人出庭,預料控方舉證部分可於下周五完成。 案件編號:ESCC2615/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