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20人,涉嫌於2014年旺角佔領運動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高等法院昨午裁定9名不認罪的被告,刑事藐視法庭案罪罪成,法官頒布書面判詞後,決定押後聽取求情及判刑。
記者/林倩詩 蘇潁琦 編輯/曾怡 葉文意 黃展曦 曾慧欣
岑敖暉等11人早前已認罪,另外9人否認控罪,法官陳慶偉指,綜合所有證據,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判詞指當時被告麥盈湘,聲稱是網媒記者,當日正在採訪。她承認聽到警方警告,但環境太嘈吵以致聽不清楚內容。但法官指出,錄影片段顯示當時她正振臂高呼,而非採訪示威者,她亦未能出示記者證,所以裁定她不是可信證人。
煽動抗爭干擾司法 法官亦指出,另一名不認罪的黃浩銘,當時多次向執達主任及各原告人的律師提問,目的是奚落他們。法官認為,黃浩銘以煽動人群繼續抗爭,增加執達吏清場的壓力,干擾執行司法工作。 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及社民連梁國雄等人亦到高等法院,支持一眾被捕人士,並高呼口號抗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