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今午入稟高等法院,就立法會地區直選的年齡限制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將參選年齡由21歲降至18歲。
記者/霍穎曦 林浩賢 編輯/鍾苑珊 陳才逸
黃之鋒認為,現時的《選舉條例》,不能夠令18至20歲的年輕人享有平等的投票權和被選舉權。他表示,許多國家如英國,以至中國人大常委的參選年齡只須年滿18歲,因此認為香港年青人享有的被選舉權與投票權並不平等,故希望透過司法覆核取消此不合理的限制,以拓展年輕人的參政空間。 他預計,司法覆核程序歷時約3至6個月,他曾經與資深大律師黃文傑,以及大律師梁允信商討過,認為今次覆核成功的機會超過一半,而今次申請司法覆核的費用就由自己支付。他稱,如果覆核成功,會考慮以個人名義參選立法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