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油尖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高等法院裁定梁偉權當選無效,需要重選。提出選舉呈請的林健文歡迎有關裁決,並會與民協商討是否參與重選。梁偉權則對裁決感到失望,批評法院刑罰過重,判詞不公。
記者/陸思敏 梁泳儀 編輯/陳雅瑜 李婉麗
民協參選人林健文於2011年區議會選舉油尖旺京士柏選區中,僅以兩票之差落敗。他早前入稟,指當選的梁偉權未取得支持者的書面同意書,偷步在選舉刊物列出支持者名稱,要求法庭推翻選舉結果。 違反選舉條例 當選無效 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翰頒下書面判詞,指梁偉權在未獲得52名個人及團體的書面同意書前,把他們的名字印在宣傳刊物上,並向外發放,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林健文落敗是絕對有可能受梁偉權的競選廣告影響,因此裁定選舉無效,京士柏選區需要重選。 判詞指出,是次選舉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法庭有責任確保選舉的公平性,但法院無法決定誰人應該勝出,所以頒令重選。法庭認為,如果當局不就梁偉權違反選舉條例而提出檢控,法庭會感到驚訝,裁定林健文的選舉呈請成功,梁偉權需要支付訟費。 擱置處理種票 滿意裁決 林健文指出,是次聆訊主要處理梁偉權在選舉的違規行為,並沒有處理種票一事。雖然種票一事已經有刑事審訊的結果,若排期聆訊種票,將花費很長時間。由於區議員一屆的任期只有4年,因此法庭同意把種票暫時擱置,以盡快處理選舉呈請。 過往只有少數的選舉呈請獲判勝訴,林健文因此對裁決表示十分滿意,指如果執法部門發現嚴重違規,應更積極採取行動。至於會否參加補選,他說會由民協決定,但會積極考慮。 質疑刑罰過重 有違公義 梁偉權表示,對裁決感到傷心、驚訝和失望,強調選舉前已取得52位支持者的口頭支持同意,而未取得書面支持同意書只是疏忽,不涉及誠信問題。他認為,該行為的嚴重性遠不及貪污舞弊、行賄等非法行為,法院褫奪其當選資格是刑罰過重。他指出,控方本來控告他賄選,但最後因證據不足,便改以未取得書面支持同意書作控罪,質疑事情有違公義。 排期審理上訴 期望補選 梁偉權早前以粗心大意犯錯為由,向高等法院申請寬免處理,但不被接納。他現已就申請提出上訴,並排期於11月審理。代表律師莊永燦表示,寬免申請如獲法院接納,梁偉權當選無效的判決將被推翻,意味著他能繼續出任區議員。梁偉權強調,在上訴申請審理前,一定會參加補選,以報答選民支持,亦有信心在補選中獲勝。
案件編號:HCAL 1/2012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03/new+sound.mp3 |titles= 高院裁定京士柏區需重選 梁偉權不滿 (聲音報道:梁泳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