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前助手叢培崑涉嫌串謀收取利益案,上訴庭上月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要求原審法官潘兆童改判陳志雲及叢培崑罪成。法官批准押後至12月18日再審,以供辯方申請暫緩令,但強調若然陳志雲申請失敗,屆時會考慮辯方的求情理由再作判刑。陳志雲及叢培崑獲准繼續保釋。
記者/馮嘉曦 顏碧珍 編輯/何啟民 黃舒攸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表示,辯方經已向上訴庭提交文件,要求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他認為,若法官現時將被告定罪,會出現程序混亂,因此要求押後定罪、求情及判刑程序,直至終審法院有定案。 謝華淵稱,因為陳志雲受人尊敬,定罪會使他聲譽受損。即使最終終審法院推翻定罪,亦經已對陳志雲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直言「定罪就等於判他死刑」。 律政司反對押後申請,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指即使被定罪後亦可以上訴。 法官潘兆童回應時稱,上訴庭要求改判兩名被告罪成,又指示他判刑,所以申請暫緩令等同要求暫緩執行上訴庭命令。他認為,自己未必有權暫緩執行上級法院的指示。但法官最終決定押後審訊,因考慮到被告會受定罪影響,如果不給予機會是不近人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