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申請旺角佔領區臨時禁制令的小巴及的士業團體,昨午到高院領取禁令蓋章,但上訴庭指出,的士團體針對彌敦道的禁令字眼不清晰,需發還原訟庭修訂後才能登報,故料臨時禁制令最快周一才可執行;潮聯小巴針對亞皆老街的禁令則不受影響。至於旺角佔領區臨時禁制令的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禁令申請,上訴庭今天頒判詞,屆時不排除暫緩執行臨時禁令。
記者/李珮怡 編輯/香詠倫
料最快周一執禁令 由的士業團體提出的禁制範圍,是介乎亞皆老街到登打士街的一段彌敦道,上訴庭法官指出,禁令覆蓋的街道範圍過於空泛,有不清楚的地方,要求申請一方需先修訂禁令才可登報。法官又指,禁制令中所指的「物品」,是路面上的障礙物,而非佔領者。他重申,持有禁制令並不等同有拘捕權。代表的士團體的律師鄺家賢表示,由於應法庭要求修訂禁令內容,預計最快星期一才可完成所有程序,並執行禁制令。 至於小巴團體提出的禁制令,是介乎通菜街到砵蘭街的一段亞皆老街,代表律師當眾宣讀已蓋章的禁制令,但就指未決定何時採取行動。她指出禁制令仍然生效,呼籲市民尊重法治,盡快停止涉及該路段的佔領。 違令即交高院處理 高等法院原訟庭昨正式發出旺角禁制令文書。法官在禁制令加入條款,要求警方要盡快將藐視法庭的人士送交法院處理。代表律師表示,清除障礙物行動最快下星期一後才能進行。禁制令加上法庭蓋章,正式生效。禁制令內新增條款,要求警方將違反禁制令人士,盡快送交高等法院處理。法庭認為,與警察通例並無牴觸。若果被捕人士同時涉及刑事罪行,將送交裁判法院處理。 高院上訴庭昨亦審理有關旺角佔領區臨時禁制令的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禁令的申請。法官表示需考慮雙方的論點,所以押後至今天頒判詞,又表明屆時若批出上訴許可,即會暫緩執行臨時禁制令。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認為,高等法院原訟庭當時的判決顯示政制混亂,單在禁令中「障礙」一詞是否包括人,已有兩種說法。被告霍偉邦被問到會否阻止執達吏執行禁制令,他指「如果有足夠清晰的指示令我明白,怎樣是違反或者遵守禁制令,我會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