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19歲待換肺少女勞美蘭因等不及合適肺臟移植而離世,引起公眾討論應否立法促進器官捐贈。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昨在立法會上指,對立法強制器官捐贈有保留,但日後或建議立法將器官捐贈意願列入遺囑。
記者/李芷珊 編輯/黃嘉琪 陳穎森
港難接受默許捐贈
有議員質疑政府是否已盡力向市民傳遞器官捐贈的訊息,高永文回應指,器官捐贈應以市民自願性為原則,同時尊重捐贈者家人的意願,政府正處於較被動位置,認為社會較難接受非自願性的安排,故外國所推行的「不反對器官捐贈」政策未必適合香港。 捐贈率超亞洲先進國
對於有議員詢問港府會否增撥資源宣傳器官捐贈,高永文指出,香港近年器官捐贈率呈上升趨勢,2013年每百萬人中有6.1人願意捐器官,較2005年每百萬人中僅4人為高,相信本港捐贈率已超越亞洲其他發達國家,但強調各地人口死亡率、風俗文化差異頗大,很難互相比較。 高永文表示,未來會在更多地方提供推廣小冊子,亦會考慮提出議案,容許將器官捐贈意願列入遺囑,並聯絡專業界別進行檢討。他稱日後會透過統計處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了解市民對器官捐贈的意願。 港不適用《難民公約》
另外,近日有報道指,印度中介公司串同本港律師行招攬印度籍人士非法來港工作,並提請聲請服務。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在立法會上指,有關行為或涉及嚴重濫用法例和人口販運等嚴重罪行,警方和入境處正循不同渠道調查和跟進。 黎棟國表示,《難民公約》並不適用在本港,若證實印度籍人士一旦返回所屬國,勢必遭受迫害,政府會把個案轉介聯合國難民署跟進,否則會將其遣返原居地。 倡設「禁閉式難民營」
有議員質問為何不設立遣返聲請人集中營,規定他們在特定地方等候審批,亦有議員倡政府設立「禁閉式難民營」,禁止他們非法工作。黎回應指當中涉及立法程序,需再作研究,以確保沒有違反《基本法》,他指當局已要求印度警方提供可行性的協助,但現階段不便透露詳情。 他亦表示,現時免遣返聲請申請已累積逾萬宗,每年預留6億4千萬元開支亦未必能應付,正研究縮短審核時間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