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22歲青年蘇志鴻涉搶劫一名84歲婆婆,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等候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期間被告需還柙候審。
記者/李穎彤 編輯/梁翠詩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雖使用暴力犯案,但並未持有武器,事發當日已承認錯誤,亦與警方合作,尋回事主手袋及大部分失物,被告家屬亦可作適量賠償,又呈上被告家人及朋友的求情信。
被告患思覺失調 區域法院法官葉佐文在求情信中發現,發現被告患有思覺失調,未知犯案時是否受精神狀況影響,故將案件押後20日,至本月27日再訊,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法官又拒絕被告申請保釋,期間需還柙候審。 案情指,蘇志鴻於上年9月22日,在黃大仙彩雲邨玉麟樓10樓一單位外,搶劫84歲老婦的手袋,劫去其手機、八達通及2,000元現金等財物。被告被捕後協助警方起回大部分失物,又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貪玩而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