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遺產案昨日於高等法院續審,三子霍震宇指控二兄霍震寰隱瞞南沙項目之巨額權益,要求撤銷和解協議。
記者/李向晴 編輯/張翼
黃仁龍質疑霍震宇指控
代表長房長子霍震霆的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陳詞時指,地價超過300億元的南沙發展項目,現由霍英東基金會持有一部分股權。在去年的和解協議中有清楚列明該為慈善公司,各人已同意及了解其慈善用途。 另外,黃仁龍又指,各房簽署和解協議時皆有律師團隊在場,若霍震寰隱瞞南沙項目的權益,代表律師沒有理由不發現有所隱瞞。霍震宇應早提出反對,而非等到今年4月才擱置和解方案,認為指控沒有理據。 霍震霆冀以和為貴 黃仁龍表示,霍震霆絕對支持終止聆訊,原因並非為個人利益,而是作為長子,希望一家人以和為貴。他一直努力嘗試解決爭拗,沒有偏幫任何一方,但未成功調停。霍震霆期望可以無條件及永久保留協議原先的決定及條件。 代表霍英東胞妹霍慕勤的大律師王祖威亦表示,霍慕勤同樣支持終止聆訊,作為遺產執行人,有義務令財產按和解協議分配。 父去世5年即爭產 霍英東於2006年10月去世,留下估計約300億元遺產。其遺囑特別定明家人在自己去世20年內不可分家,同時,胞妹霍慕勤、長房二子霍震寰及三子霍震宇為遺產執行人。不過,在霍英東去世第5年,霍震宇即入稟高等法院指控霍震寰自行分配遺產及私吞16億財產。霍震寰與霍震宇原本去年8月達成「大和解」,但今年再起爭拗。 【案件編號:HCA2155/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