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電盈旗下香港電訊兩名直銷部經理涉誇大推廣開支,騙取公司126萬,兩人早前分別承認串謀詐騙及詐騙等罪。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宣判,2人分別獲判220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記者/黃家琪 編輯/林麗萍
首被告前香港電訊直銷部流動展銷經理陳志煒(30歲)及次被告銷售經理謝國駿(47歲),被裁定串謀詐騙及欺詐罪名成立。法官判刑前考慮2人的求情信及感化報告後,決定酌情處理,分別判罰2人220及 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官念初犯輕判
法官判刑時表示,雖案件屬刑事罪行,但所涉金額不高,而2人未曾獲分毫得益。法官指被告認罪及初犯,感化報告結果良好,又相信2人由被捕至今,受事件困擾3年,已受到應得教訓,故判2人社會服務令。法官又表示,首被告陳志煒獲僱主撰寫求情信,讚揚工作表現,而次被謝國駿工作20多年,大半生規行矩步,是次只屬初犯,因此認為判刑合理。 誇大支出騙酬百萬
案情指,2007年底陳志煒的上司謝國駿向他表示公司不願購買電腦軟件及硬件,因此要求陳志煒誇大展銷場地租金支出,修改59份工作表中金額,合共騙取公司近70萬。另外,於2008至2009年間,謝國駿更游說好友開設空殼公司,訛稱聘用空殼公司推廣服務,同時誇大有關費用,令香港電訊支付逾54萬元。涉案總金額達126萬元。 案件編號︰[DCCC 137/13]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11/125031_711record.mp3 |titles= 電盈經理詐騙126萬 獲判社會服務令 (聲音報道:黃家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