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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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樂行指浸大舉證不公

【本網訊】浸會大學學生會於今年1月,發起佔領語文中心行動,校方事後指控4名學生阻礙大學教學及行政、作出不恰當行為、危害大學群體安全共3項罪名,中醫藥學院學生陳樂行被判停學八日及40小時服務令。他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紀律聆訊中沒有機會讓他們回應事件,認為舉證過程絕不公正和嚴謹。

記者/易洛澄 編輯/莫稼浩 何采思


陳樂行指處分不公

陳樂行表示,上週四晚收到校方電郵,獲告知需要接受懲罰。他表示,不解校方以何標準選取4名學生接受紀律聆訊,及作出大差異的懲處,因4人罪名及收到的判決書上的內容相似,但校方沒有交代他們懲罰有別的原因。他又指出,判決書中提出的兩項案情是從未在紀律聆訊中提出,如判決書中提到,案發當天有職員要求學生離開語文中心,學生對此事沒有任何記憶,但在紀律聆訊上沒有詢問學生,認為不給予他們答辯空間是剝削其辯護權利,違反程序公義。

陳樂行又表示,校方的判決書,指他作出「不適當行為」,但按「不適當行為」的英文解釋,是應涉及風化行為,不解為何適用於此案件。他認為校方只是用盡方法捏造證據和誣告他們,以證明浸大校長錢大康早前的停學令決定沒有做錯。他續稱擔心將來出任註冊中醫師,會因「不適當行為」紀錄在案,影響了病人對其看法。

陳樂行強調,他們的涉事行為沒任何問題,只希望與校方理性商議普通話免試政策一事,不覺自己犯錯。他表示,當日行動後亦有向當日受影響的部分老師道歉,惟事件引起香港及內地社會關注,如中國官方報社《人民日報》一度發文指要嚴懲涉事學生,更指他支持港獨,才讓事件被無限放大,引起公眾爭論。他續稱此事令他收到恐嚇,及要中斷內地實習,認為校方的處分對他們不公平。

浸大校董認為懲罰合理

浸大校董王凱峰於節目表示,出席率不會影響成績和考試資格,停學不多於一個學期的懲罰是合理,並具阻嚇作用,可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他指出,太短時間的停學只是象徵形式懲處,對有關學生「不痛不癢」,認為這是讓學生得到一個「攞正牌走堂」的機會。他續指出,事件重點非學生對老師說髒話,而是持續八小時佔領行動的威嚇行為。

陳樂行認同校方罰則乃為阻嚇學生,及防止同類情況再發生。但他質疑早前王凱峰指聆訊要合乎最高程序公義的說法。王凱峰回應指如被罰學生認為聆訊有問題,被剝削辯護權,可有權上訴,若結果仍不滿,可進行司法覆核。對於陳樂行指有關行動沒有做錯,王凱峰指會尊重歧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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