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商人陳振聰因偽造及使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被判入獄12年,陳振聰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早展開聆訊,預計審訊需時五天。陳振聰的代表大律師表示,法庭太遲禁止傳媒報導,影響陪審員對案情的判斷,造成不公。
記者/李鈺賢 編輯/蘇浚暘
傳媒影響陪審員判斷
陳振聰的代表大律師James Wood在庭上表示,陳振聰於2010年被法院裁定龔如心遺產案敗訴後,警方隨即以「偽造遺囑罪」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兩罪落案起訴和拘捕當事人。不過,當時法庭沒有禁止傳媒在報導此案時,不能報導爭產案內容,直至開審前六星期才下令限制傳媒報導,但期間的傳媒報導已對陳振聰構成深刻及負面的印象,不排除影響陪審員對案情的判斷,對當事人造成不公。 代表律師亦認為,原審法官於2013年審理「偽造及行使虛假文書」案件時引導出錯,審案時沒有提醒陪審員民事及刑事案件舉證標準的分別,控方亦錯誤引用證供及證物,使陪審團不能公平裁決,故定罪不穩妥。 陳振聰上庭精神飽滿
陳振聰今早由囚車押上庭時神情輕鬆,未受壓力影響,更與到場支持的親友打招呼,包括其胞弟陳振國及牧師林以諾。陳振國稱,陳振聰常在獄中做運動及看聖經,正修讀中文及哲學課程,成績不錯。 案情指,陳振聰在2006年10月15日至2007年4月8日期間,偽造一份聲稱是龔如心遺囑的假文書,及在2007年4月4日至2010年2月3日使用這份偽造遺囑,去年7月被判「偽造及行使虛假文書」罪名成立,入獄12年。 案件編號:CACC233/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