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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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出獄稱願赴台自首


【本網訊】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今日洗黑錢罪刑滿出獄,他就事件向死者潘曉穎家人及香港社會道歉,又表示願意到台灣自首。不過香港及台灣兩地,至今仍未就如何將陳同佳送台受審達成共識。

記者/張進熙 袁曉聰 編輯/廖艷兒 陳綺洵 吳家耀


陳同佳鞠躬致歉稱願往台自首

大約早上9時,陳同佳自行步出西貢壁屋監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於門外迎接。陳同佳向死者潘曉穎家人道歉,並作90度鞠躬。他指希望死者可以安息,又表示願意到台灣自首。他之後再次鞠躬,指對於社會和香港只可說對不起,陳同佳隨後便登上私家車離去,期間未有回應過記者提問。

港台兩地就移交爭議不斷

雖然陳同佳表明願意到台灣自首,但事件仍然未有告一段落。他出獄後的去向成為港府及台灣近日針鋒相對的焦點。陳同佳上星期五去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明願意到台灣自首。不過台灣移民署其後對陳同佳及管浩鳴二人實施入境管制措施。陸委會其後再要求香港政府提交有關陳同佳殺人案的完整罪證才批准陳同佳入境。律政司隨後發表聲明回應,形容台灣方面拒絕犯案者自首是罔顧公義同不負責任。陸委會亦隨即致函港府指會派人來港押解陳同佳,但政府拒絕,指出做法等同台灣人員跨境執法,是不尊重香港法司法管轄權。陸委會今日中午再發聲明回應,指台灣曾經三次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解決陳同佳事件,但港府一直無回應,認為案發至今台灣已盡最大努力還受害者家屬公義,批評港府無誠意處理事件。蔡英文總統亦在社交網站回應,指是香港政府不願意行使司法管轄權,會持續要求香洪提供司法協助,強調陳同佳是台灣通輯犯,重申只有逮捕,沒有自首。

陳同佳案觸發反修例示威

陳同佳殺人案是間接引發香港近期社會衝突的導火線。陳同佳去年2月初在台灣涉嫌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潛逃回港,但由於他並不是在港犯案,警方只可以控告陳同佳潛逃後在香港犯下的洗黑錢罪。其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今年2月指要為死者彰顯公義,提議修訂《逃犯條例》。但這個舉措引起大眾憂慮政府日後會將港人引渡回內地受審,事件引發起連串遊行示威。雖然林鄭月娥隨後宣布撤回修例草案,但示威者的訴求已變為對整個特區政府的不滿,抗爭手段亦不斷升級,社會紛爭至今仍然未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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