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沙田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前女職員,涉嫌於今年年初虐待智障男院友。她早前被裁定1項普通襲擊罪罪成,今被判監禁3個月,緩刑2年。
記者/劉卓嵐 徐影彤 編輯/王晞晴
辯方律師求情指出,被告熱心社會工作,在還押3星期時已得到沉重教訓,故希望法庭判處緩刑。辯方律師又呈上包括受害人母親等多封求情信。受害人母親在求情信稱,其兒子行為有問題,照顧上有一定困難,但被告一直細心照顧其兒子,平日亦會自費買玩具給他,因此沒有責怪被告。 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出,對受害人母親為被告求情感到意外,並因此加深對被告的了解。法官基於這封求情信,最終判被告監禁3個月,緩刑2年。 案情指,被告今年1月用膠紙貼向智障男院友,及後被控普通襲擊罪罪成。 (案件編號:STCC1908/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