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渣打銀行女經理涉嫌私下向銀行一名84歲女存戶借款10萬元,再假冒她的簽名盜取75萬元。被告早前承認3項偷竊及3項洗黑錢罪名,案件昨午於區域法院判刑,被告即時入獄18個月。
記者/李偉欣 編輯/馮祉嫣
官斥被告行為卑劣 法官指,雖然29歲被告蔡卓彤已透過母親把75萬元還予銀行,並於昨日再把拖欠的9萬5千元歸還事主,但被告嚴重違背事主對她的信任。事主因同情被告而借出10萬元,卻獲被告因將仇報,盜取其户口內款項。法官又斥責被告竟對84歲長者下手,行為卑劣,故判囚一年半。 稱財困向事主借十萬 去年6月,事主因人壽保險到期獲得75萬元,並把款項於銀行購買澳幣基金。同年7月,事主發現有人分別3次從她的基金户口提走每筆25萬元款項,合共75萬元。銀行調查並揭發被告把事主的款項轉帳到替丈夫開設的戶口內,其後改存到自己的户口。 案件編號:DCCC 853/2013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12/125162_20131205_Voice00091_re.mp3 |titles=銀行女經理盜客75萬判囚年半 (聲音報道:李偉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