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政府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今早在前終審法院進行初步聆訊,委員會要求水務署、房委會、主要承建商及水喉匠等提供資料及作供。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義務代表3名啟晴邨和葵聯邨居民到場,要求加入委員會聆訊,委員會批准其要求。委員會下月2號正式進行聆訊,並會傳召多名專家證人,聆訊會持續至12月18日,其後扣除聖誕假期休庭,明年1月4日再續,至審訊程序結束。
記者/高智鵬 編輯/郭芷詠 胡穎琦
委員會至今共發15封信件
委員會主席、高等法院法官原訟庭陳慶偉負責主持聆訊。前廉政專員兼前申訴專員黎年擔任委員,資深大律師何沛謙及王鳴峰則分別代表房委會及水務署署長,而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則代表調查委員會。鉛水屋邨的承建商、二判、持牌水喉匠亦已聘請律師團隊出席聆訊。 陳慶偉指出,委員會迄今已發出15封信件,要求各參與方提供證供或參與聆訊。他又指出,聆訊乃由調查委員會召開,指各方不可將民事或刑事調查的開案陳詞用於委員會。 收供詞後訂初步證人名單
石永泰表示,已委任3名海外專家協助及提供意見,而房委會與水務署都各有小組調查事件,但調查委員會會獨立評核和考證兩份報告,並不會受其約束,而委員會會於收到首批書面供詞後,再訂出初步證人名單。 石永泰反公帑支付律師費
李柱銘表示,他義務協助居民,但他們直接牽涉於事件,所以政府應支付居民的律師費。申請即遭石永泰反對,他認同居民為受害人,應讓他們加入調查。但他引用調查委員會條例,指委員會並無指示可批律師費。他續指,費用應只包括委員會的律師團,或證人因出席聆訊而衍生的損失,但不包括居民聘請律師代表的費用。 李柱銘指林鄭言之過早
李柱銘又指,食水問題非「今時今日」的事,問題一直存在,只是政府沒有特別理會。他認為,事件反映政府有長期系統性疏忽,認為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沒有一位公務員要負上個人責任」的說法言之過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