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8 日
首頁 / 港聞 / 醉男涉姦契妹 事主男友曾接求救電

醉男涉姦契妹 事主男友曾接求救電

【本網訊】男侍應涉嫌借醉強姦契妹兼前女友案件,昨日於高等法院繼續第三日聆訊,控方傳召兩名證人作供。女事主X的現任男友作供指出,事發當晚曾收到X電話呼叫求救。而法醫作供稱,X私處當晚沒有新造成的損傷。

記者/黃碧基 編輯/黃子健


X男友稱事主曾致電求救

控方律師傳召女事主X的現任男友作供,男友指出X與被告於事發時是前度的關係,當時以「契哥契妹」相稱。男友說,事發當晚得知X被醉酒的被告要求送回被告住處,故叫X小心並保持聯絡。於案發凌晨時分,男友稱在與X的語音通話中,聽到X的喊聲和歇斯底里的言語,包括「救命」、「行開」、「唔好搞我」,「唔好掂我」等。

但辯方律師指出,指X的男友於2012和2013年向警方所錄的口供,均沒有指出X當時有叫「救命」,質疑證供的可信性。X的男友解釋,當時是選擇自己認為最重要的印象錄取口供。

法醫指X私處無新損傷

其後控方律師傳召當時為X檢驗的法醫作供,法醫指出X的陰部左邊擦傷,但除此之外,沒有新造成的損傷,包括陰道腔和子宮頸都未見異樣或損傷,而法醫於2013年3月的供詞亦提到X沒有新造成的外傷。法醫指出報告雖然不能明確裁定被告有罪,但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被告沒有罪。

任酒店侍應的25歲被告潘駿業,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於2012年9月30日凌晨,在其大埔太和邨翠和樓住所內強姦現年二十歲女事主X。兩人於2006年升中時認識並曾經拍拖,分手後仍以「契哥契妹」相稱。案發當晚, X收到被告短訊指自己醉酒並要求事主送他回家,兩人回家後,事主遭被告侵犯。X之後趁被告睡着逃去,與男友和母親商量後決定報警。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181/2014

返回頁頂[sp-components][sp_component id=”110″][/sp-components]

相關新聞

【倫常慘案】父虐殺3歲女謀殺罪成囚終身 官:被告明顯沒有悔意

【本網訊】一名42歲送貨員虐殺其3歲女兒,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謀殺罪成,法官黎婉姬今(26日)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形容被告明顯沒有悔意。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