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45歲男子於今年3月,在深水埗住處因吸煙酗酒問題與妻子爭執,期間斬傷正在勸阻的15歲兒子。男子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32個月。
記者/陳偉城 編輯/張露 梁嘉淇 梁駿熙
辯方求情時指出,45歲被告林天保已深感後悔,又引述兒子的創傷報告指出,他的康復進度理想,被告亦希望他臉上疤痕會日漸消退及可以重新生活。 利刀傷兒子成加刑因素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用利刀傷害兒子的後果可大可小,成為加刑因素,而事主有創傷後遺症的徵狀,甚至因而無心上學。法官以4年為量刑起點,鑒於被告認罪,並感到十分後悔,所以扣減三分一刑期,判囚32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3月10日晚上,回到深水埗唐樓住處後,就戒除煙酒問題與妻子爭執。被告15歳兒子回家後亦加入勸喻,期間被告對兒子的勸阻深感不滿,突然到廚房取出一把約11寸長的菜刀向兒子施襲,兒子眉間至鼻子留下一道長達10厘米的刀傷,妻子馬上與兒子入房躲避遂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DCCC 467/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