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管理層涉貪賄案,昨在高院續審。第二被告郭炳江接受盤問時指,不知道許仕仁是容易受賄的人,另聲稱其兄長郭炳湘拒絕支付許仕仁的412.5萬顧問費尾數,由郭炳聯私下支付。
記者/李慧怡 編輯/蔡璿驩
郭炳江接受關雄生的代表律師盤問。律師問他,知不知道許仕仁是很容易受賄的人。郭炳江說不知道。他又指,相識以來一直以為對方生活清淡,而當時許仕仁請辭,及後轉職政務司司長,薪金遠低於在新地任顧問,當時相當佩服許仕仁。
郭炳江指,其兄郭炳湘對許仕仁成見甚深,故2005年許仕仁請辭,他堅拒支付許仕仁共412.5萬的顧問費尾數,最後由郭炳聯私底下支付。郭炳湘說,「如果公司給許仕仁更多錢,覺得很『丟架』」。 郭炳江又說,在顧問合約中,並無列明向許仕仁提供禮頓山住所、代為支付秘書和司機薪金等安排。郭炳江承認,乃合約的遺漏和疏忽,其住宅租金由郭炳聯、郭炳江二人平均分擔。 案件下星期一於高院續審。 【案件編號:HCCC98/13】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4/10/Shuo1.mp3 |titles= 郭炳江:不知道許仕仁易受賄 (聲音報道:李慧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