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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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倡節目若有廣播機構意見需列明

【本網訊】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討論規管社論形式及個人意見節目的公眾諮詢。有議員批評,政府默許電視台以編輯自主為由,製作不合理自由意見節目。通訊事務副總監(廣播)劉明光表示,期望廣播機構於節目列明有機構的意見。

記者/吳浩賢 編輯/何英傑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劉慧卿指出,政府不能以編輯自主為由,任由持牌電視台發表意見。她以亞洲電視於2012年《ATV焦點》發表偏頗言論而接獲4.2萬投訴一事為例,要求政府解釋日後會如何懲處和跟進類似問題。她促請政府盡快修訂守則,規管兩間免費電視台。

局方望節目立場平衡

通訊事務副總監(廣播)劉明光表示,局方不會干預傳媒機構編輯自主的原則,但希望一些節目可以有多方面意見,容許不同意見作回應,以平衡媒體立場。他希望正反意見可於同一平台出現,例如在同一時段內播放,或是置於同一系列節目內。劉明光期望廣播機構作出平衡,例如於節目中列明有廣播機構的意見,由公眾決定是否收看。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4/02/125022_shuo0210_ed.mp3 |titles= 議員指政府默許製不合理意見節目 (聲音報道:吳浩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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