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政府於本月13日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望3年內立法制訂標準工時。香港研究協會昨日發表「香港僱員工作滿意度意見調查」,結果顯示32%受訪者每周最少加班3天,15%打工仔每次加班最少4小時。有學者指出,委員會要考慮設立每周工作時數上限及超時補薪方案。
記者/馬慧珊 編輯/李珮琳
協會於4月18日至25日以電話形式,訪問了超過1,000名15歲或以上香港僱員,了解本地在職僱員工作的滿意度。香港研究協會研究主任吳偉民表示,62%受訪者需加班,其中32%打工仔每周最少加班3天,15%最少加班5天,另有15%打工仔每次加班逾4小時。而在需要加班的受訪者中,分別有76%和73%來自「金融及保險業」和「地產、專業及商用服務業」。調查又發現,63%打工仔需無償加班,獲機構提供超時補薪的打工仔只有32%。
打工仔支持標準工時 對於標準工時立法,56%受訪者表示贊成,28%受訪者表示反對。 任職於東亞銀行的冼先生表示,每周平均要加班2日,每次加班約3小時,享有加班津貼。他支持標準工時立法,認為每周工時應不多於48小時,又指機構應提供超時補薪。 在銀行擔任追收部經理的何先生則表示,每周平均要加班5天,每次無償加班約2小時,他認為部分職業應立法制訂標準工時,而銀行業就這要視乎個別職位。 委員會難達工時共識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表示,各黨派和工會基於一己利益進行談判,眾說紛紜,委員會難於3年內就標準工時達成共識。他又表示,委員會的政策方針很關鍵,應考慮是否需要為每人每周工作時數設上限,如超上限要提供額外薪酬補償,又認為現階段立法無需針對特定行業,每個行業有上千種職位,針對地立法在技術上十分困難。 工聯會立法會勞工界議員郭偉強指出,針對個別行業立法會造成訊息混亂,建議委員會訂立每周標準工時外,容許部分工種以季度或年度計算工時上限,方便僱員就行業旺淡季彈性調節工時。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04/115138_VO_edited.mp3 |titles= 超過六成打工仔需無償加班 (聲音報道:馬慧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