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旅遊業條例草案》委員會昨天繼續審議草案條文,有議員質疑條文特別針對內地入境團加收費用,屬地區性歧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旅遊事務副專員廖廣翔表示,因來港的內地旅行團佔最多,認為條文能針對大多數的旅行團。
記者/楊詠棋 編輯/譚子峰 黃紫盈
《旅遊業條例草案》委員會的副主席陸頌雄認為條例只加收內地入境團登記費有欠公平,而且法例是長期執行,收費應一視同仁。廖廣翔回應指內地旅行團佔來港旅行團百分之九十八,而現時旅遊業議會規管內地團入境的成本超過百分之三十四,但收入佔百分之八。他表示,收費能解決規管內地團收支失衡的問題。
九龍東謝偉俊亦質疑,條文以正式法例立法而非附例形式,如果將來內地入境團情況有改善,就會欠缺加入或剔除有關地區旅行團的靈活度。廖廣翔解釋,現時議會收到的絕大部分投訴與內地入境團有關,新增的規管能有效針對規管巿場上的不當行為。他並強調,如果將來其他地區的旅行團出現規管上的問題,會另外推出具針對性的措施。 另外,條例提出要打擊無牌旅行社,委員會主席姚思榮指現時業界有中介公司,招攬及轉介無牌導遊的問題。廖廣翔表示,如果有關公司並非持牌旅行社或代理商,只要沒有進行旅遊代理商的業務,便不屬犯法。但他提醒,如持牌旅行社或代理商以任何方式聘用中介公司轉介之無牌導遊,勞資雙方均屬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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