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香港市區空氣污染指數屢創紀錄,環境局動議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針對本地主要空氣污染物,提高空氣質素指標,但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指標越改越鬆,質疑其成效。
記者/伍培勝 編輯/楊家駿
環境局提出《2013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針對主要空氣污染物,提高空氣質素指標。以二氧化氮為例,《條例草案》建議其現行空氣質素指標(以一小時計)每立方米300微克,降至每立方米200微克,容許超標次數(Exceedances)則建議由3次,大幅提升至18次。
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彭錫榮表示,香港有六成空氣污染來自境外,就算以現有空氣質素指標量度,塔門等郊外地區亦時有超標情況發生,加上氣象等特殊情況,新空氣質素指標因技術上難以達標,因而增加容許超標次數。 議員憂徒勞無功 不過民建聯陳克勤及鍾樹根均質疑《條例草案》的指標,陳克勤認為新空氣質素指標過低,鍾樹根更稱新空氣質素指標或比以前更為寬鬆。自由黨田北辰亦質疑,內地空氣污染是香港空氣污染源頭,若無內地環境部門配合,單靠本港空氣污染管制措施是徒勞無功。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只回應指,兩地部門將加強合作。 《條例草案》暫定於來年1月立法。有議員擔心工程項目會利用《條例草案》立法前後的過渡期,使用舊有的空氣質素指標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環境保護署副署長黎志華表示,環保署會就所有於2014年初完成的環評報告進行審核,會視乎工程複雜程度,以決定重新進行環評報告需要。另外《條例草案》暫定於5月10日進行公聽會。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04/115029_1604_VO.mp3 |titles= 議員憂空氣污染管制愈改愈鬆 (聲音報道:伍培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