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交通事務委員會今早檢討非法以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的罰則水平。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提出多項建議,如將首次被定罪罰款由5000元調高至10,000元,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和扣押車輛的期限由3個月提高至6個月等,多名議員對建議有所保留。
記者/黃珊珊 編輯/李梓謙
公民黨楊岳橋認為罰則不公平,不應該只針對司機。香港本土毛孟靜則表示香港的士的供應比乘客的需求多,但其他網約車卻得市民青睞,成大勢所趨。她直指Uber的服務能夠方便市民,同時的士卻不能滿足市民,只是政府不肯面對現實。 資訊科技界莫乃光質問政府是否將的士服務問題本末倒置,因為很多市民向他反映的士服務質素差,更出現拒載、「揀客」和「兜路」等問題。他質問政府為何不先解決這些問題,而加重網約車的罰則。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則表示的士服務質素需要大大提升。在的士牌照有增加空間的情況下,網約車的需求越來越多的情況下,他建議的士行業的範圍、車種、經營模式等把網約車包攬,一拼監管無登記的士牌照和非法經營人士。 莫乃光提出的促請研究更新出租車服務牌照制度及諮詢議案被否決,而航運交通界易志明所提出的促請盡快落實提升非法載客取酬罰則議案則獲得通過。 另外,對於的士加價申請,多名議員都提出反對,認為的士業界提出20-25%的加幅太大,並不合理。莫乃光指政府是與民為敵,一方面幫助的士打擊對手(網約車),一方面提出加價申請。民主黨議員亦表示反對加幅,認為今次的士業界的加幅實在令市民難以接受,並敦促政府重視和打擊的士業界的害群之馬。的士加價申請將於下一次會議表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