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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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涉姦女網友案押後至下月判刑

【本網訊】一名休班警員於去年強姦女網友,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原定今日於高等法院判刑。但控方要求在判刑前先領取受害人的創傷報告,獲法官接納,並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再判。

記者/吳家耀 編輯/鍾詠瞳


控方在庭上指出,受害人曾患情緒病,案發後她亦不敢外出及求診等。因此,控方要求等候受害人的精神及心理創傷報告後再判刑。辯方反對此要求,認為受害人並非年輕及無性經驗的女子,而且她在案發前已患有抑鬱症,故認為沒必要索取報告。法官則表示,參考受害人的心理報告不會對被告不公平,反有助判刑,故接納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3日判刑。

被告曾否認控罪,但早前由5女2男陪審團退庭商議約7小時後,以5比2大比數裁定被告強姦罪成。

案情指,30歲的被告李偉嘉為休班警員,他於去年6月透過手機遊戲的群組聚會認識28歲的女受害人,被告其後邀約她出席派對,趁她醉酒時帶其到九龍塘一間精品酒店,並強行與其發生性行為。事發2周後,受害人發現自己懷孕並通知被告,被告曾向其承諾墊支約3萬元的墮胎費用。惟被告其後反口,於是受害人於去年7月11日報警指被強姦,又進行人工流產及作DNA檢驗,證實被告為胎兒生父。

(案件編號:HCCC2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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