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兩名警員涉嫌向一名商人洩露黑幫謀殺案的機密資料,以收取金錢回報。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聆訊,三人都否認控罪。首被告李潤福的直屬上司更改證供,字眼由「一樣」改成「相似」。
記者/林洛堯 編輯/麥朗廉 譚淑琪 曾慧欣
首被告李潤福直屬上司劉永輝指早前從廉政公署提供的竊聽對話中,認出李潤福的聲音,並把他的對話內容寫上記號”A”。控方質問錄音是否李潤福的聲音時,他的回答由「一樣」轉成「相似」。他表示,在第一次聽竊聽對話的內容前,廉政公署要求他須加倍留意對話中,李潤福是否存在。在第二次的錄音聆聽中,雖然廉署沒有再次提及相關要求,但他也特別留意錄音內容中李潤福的存在。 不知李潤福有另一個電話號碼 葉國良沒有向上級交代案件 案情指,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期間,首被告警員李潤福,隸屬天水圍分區,及次被告警署警長葉國良,隸屬九龍城區,涉嫌執行公職時,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二人涉嫌向第三被告鋼鐵工程商人洪偉明,洩露警務處調查一宗謀殺案的機密資料,並要求金錢報酬。警員又教導案中疑犯如何面對警方調查,最終該案沒有疑犯被檢控。廉署上年十二月落案起訴兩名警務人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並控告商人洪偉明協助及教唆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案件編號:DCCC 67/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