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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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洩密案被告上司改口供

【本網訊】兩名警員涉嫌向一名商人洩露黑幫謀殺案的機密資料,以收取金錢回報。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聆訊,三人都否認控罪。首被告李潤福的直屬上司更改證供,字眼由「一樣」改成「相似」。

記者/林洛堯 編輯/麥朗廉 譚淑琪 曾慧欣


首被告李潤福直屬上司劉永輝指早前從廉政公署提供的竊聽對話中,認出李潤福的聲音,並把他的對話內容寫上記號”A”。控方質問錄音是否李潤福的聲音時,他的回答由「一樣」轉成「相似」。他表示,在第一次聽竊聽對話的內容前,廉政公署要求他須加倍留意對話中,李潤福是否存在。在第二次的錄音聆聽中,雖然廉署沒有再次提及相關要求,但他也特別留意錄音內容中李潤福的存在。

不知李潤福有另一個電話號碼
劉永輝指每名警員入職時都需要填寫個人資料。但是,沒有列表記載所有職員的個人資料。他昨天亦到天水圍警署尋找有關資料,但卻找不到檔存。他指出,天水圍警署的電腦硬盤在一兩年前曾經損壞,失去所有內存資料。他指由於李潤福是自己的直屬上司,工作上間中有聯絡,約一個月約一至兩次。因此,當廉政公署要求他提供李潤福的電話號碼時,他也可從個人電話簿中找出。但是,他稱自己並不知道李潤福除了上報給警處的聯絡方式外,還有另一個電話號碼。

葉國良沒有向上級交代案件
第二被告葉國良的上司高級督察蘇家輝表示,由於自己沒有負責謀殺案,預計下屬會將所有案件的相關資訊向他匯報。但是,葉國良並沒有向他匯報謀殺案的資料及自己與天水圍尖鼻咀軍裝同事曾討論的相關事項。

案情指,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期間,首被告警員李潤福,隸屬天水圍分區,及次被告警署警長葉國良,隸屬九龍城區,涉嫌執行公職時,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二人涉嫌向第三被告鋼鐵工程商人洪偉明,洩露警務處調查一宗謀殺案的機密資料,並要求金錢報酬。警員又教導案中疑犯如何面對警方調查,最終該案沒有疑犯被檢控。廉署上年十二月落案起訴兩名警務人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並控告商人洪偉明協助及教唆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案件編號:DCCC 6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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