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昨討論上市架構改革,證監會代表表示,正與港交所一同總結及分析上市監管架構改革諮詢的回覆,暫時未有立場,又稱諮詢文件並沒有建議修改有關法例,以改變監管機構的權力,因此不存在證監會「奪權」的說法。
記者/陳瑤 編輯/葉俊庭
收逾8500份意見書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香港交易所去年提出聯合諮詢文件,建議改善上市監管決策及管治架構,在上市委員會外加設上市監管委員會和上市政策委員會,有關諮詢於去年11月完成。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何賢通昨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表示,諮詢期內共收到逾8500份意見書,其中8000份為格式與內容相若的範本意見,缺乏詳細原因及立場。 新建議無奪權情況 何賢通續指,諮詢文件建議,除現有的上市委員會外,增設兩個新的委員會,一站式解決有問題的上市個案,以改善市場效率,並提升透明度及問責性。他補充,諮詢文件並無提及會修改法例,稱新建議中,證監會及港交所的權力將保持原樣,而上市委員亦保留大部分工作,職能不變。他又表示,證監會以審慎態度依法執行工作,確保諮詢所有程序及上市架構均不違法。 否認向投行施壓 有指證監會曾要求投資銀行不要回應諮詢文件,何賢通表示,證監會確曾與投資銀行保薦人會面,惟目的在於討論諮詢事宜,而非施壓或游說對方不要表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陳敏茵回應指,政府在諮詢中保持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