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文宇軒
錯了就要認,認了就不能再錯
在TVB新聞部工作十年,見過一屆又一屆的實習同學,當中質素表現實在參差不齊,不過這十個年頭來,發現一個有趣現象,就是有能力的不一定留下,態度才是王道!
有點抽象吧?或者由我的故事說起。
12年前,傻頭傻腦的我穿著一套不合身兼老土非常的西裝,踏入TVB新聞部大門,毫不猶豫發出震撼性聲音:「大家好,我是文宇軒,今天來實習,請多多指教,我好做得野架!」出事了,一句「我好做得野」,隨即引來大笑。
記得當年編輯組不是善男信女,全公司十大惡人統統齊集那裡,實習首天,我就被安排到該組工作。第一份稿件,就是報道有關美軍更換制服的消息,小事一則,有何困難,但為博取表現,我努力把小事變為大事,不斷描述這個袋有多好,物料有多輕,頭盔有多硬,迷彩服有多迷彩,甚至加入個人意見……
最後?我寫了比美國總統大選更長的稿,滿有信心地交到惡人手上,不出三秒,換來一句「RUBBISH YOU IDIOT」,相信不用多說,大家都知道問題出了在那裡。
但重點是,比著是你,會如何應對?我見過不少類似情況,有人會當場痛哭,有人會默不作聲,有人甚至反擊一句:「我來實習而已,又不是打工!」。
錯了就要認,認了就不能再錯,更何況新聞根本不容許丁點錯誤的空間,實習如是、正職如是。再者,很多實習同學都會犯上同一腦筋上的錯誤,請緊記,實習不是去學習,而是將學習得來的實踐出來。
這個就是同學們實習的首項,亦是最重要的一項要訣。
話說回來,當年的我最後如何應對?留待下回再說。
初出茅廬的文宇軒。
8/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