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人,就貪污案罪成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早頒布裁決,駁回4人的定罪上訴。
記者/鄭珊嬌 編輯/何啟民
陳鉅源總刑期不變許仕仁、郭炳江、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今早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聽取判決,4人上訴被駁回,但就刑期過長提出上訴的陳鉅源則獲減刑,但總刑期卻不變,即維持監禁六年。
郭炳江兒子、新地現執董郭基煇對裁決感到失望,又提到早前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表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4人於2014年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罪名成立,許仕仁被裁定5項罪成,判監7年半,郭炳江一項罪成,判監5年;陳鉅源及關雄生分別判監6年及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