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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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涉貪案獲批上訴至終院

【本網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與新鴻基地產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4人涉貪案,今日獲高等法院上訴庭批准上訴至終審法院。

記者/侯景成 編輯/鄭淑芬 鍾苑珊


第5項控罪存法律爭拗

上訴庭指許仕仁的第5項控罪,即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存在法律爭拗。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指出,控罪涉及許仕仁收取利益時,即將上任為政務司司長,對於應否被視為以公職人員身分收受利益,換取上任後優待新地,上訴庭認為牽涉重大的法律觀點,故准其上訴至終審法院。

許仕仁破產無須付訟費

上訴庭亦就各人的訟費作出裁定,原本4人均須負責向律政司支付訟費,當中郭炳江和陳鉅源要各付其中40%的訟費,而關雄生和許仕仁則各付其中10%的訟費。但由於許仕仁已經破產,所以不會對他發出訟費令,不用他付訟費。對於許仕仁及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同時就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提出上訴,上訴庭認為此罪沒有爭拗地方,拒絕他們的申請。

許仕仁、郭炳江、前港交所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和前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前年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8項控罪罪成,分別判監5年至7年半不等,現時正在服刑。惟4人不服判決,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上月遭上訴庭一致駁回各人提出定罪及刑期的上訴。

案件編號:CACC44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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