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取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逾2800萬元等利益案昨續審。許仕仁自辯時供稱,在2007年從第5被告關雄生方面收到1118多萬元,他猜測該筆款項與前港澳辦主任廖暉有關。
記者/唐楚峯 編輯/ 范啟妍
千萬巨款疑為廖暉的「幫助」
許仕仁作供時指,在2007年3月,時任港澳辦主任廖暉曾約見他,勸他留任政務司司長,但許仕仁以公務員薪金不足以解決財政問題為由拒絕,表示「只是禮頓山 (住所) 一個月的租金都要20萬」,廖暉遂勸他不要太揮霍,稱會想辦法幫助他。許仕仁在庭上表示,由於在內地沒有戶口,付款人將錢交給了關雄生轉交自己,在追問下,關雄生向他表示,北京有人想給他一筆錢,但對方拒絕露身份。 許仕仁續指,當時感到奇怪和詭異,並回想起廖暉的話,又評估自己當時並沒有公職在身,所以接受了該筆款項。他指該款項是源自內地,自己當時又不過是行政會議非官首人員,無需向政府申報。 未透露顧問身份因廉署無問
許仕仁在庭上被問到,2009年2月至10月被廉政公署調查期間,未有向廉署透露他早於2003年已擔任新鴻基顧問,是否有誤導廉署之意。許仕仁反駁指,廉署當時只問及有關合約期和顧問費事宜,他有權選擇保持緘默,「無需自動和盤托出一些廉署沒有問過的東西」。 【案件編號﹕HCCC98/13】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4/09/04_135040.3gpp |titles= 許仕仁: 我只係接受廖暉既幫助!(聲音報道:唐楚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