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警方於前年6月西貢蠔涌亞視前廠房搜出懷疑爆炸品,拘捕5名被告,他們被控串謀製造炸藥罪,其中3人被加控管有炸藥罪。高等法院法官昨日繼續引導陪審團審議案件,預計最快於今早退庭商議。
記者/黎曉雯 編輯/陳穎文 許英略
法官在上午時段引述拘捕被告經過,以及播放3段影片。第一片段顯示第五報告文廷洛與警方落口供的情況。第二段影片,文廷洛詳細講述爆炸品製造過程,但只提及到第一、第二和第三被告,未有第四被告胡啟賦。文廷洛指當日製作爆炸品工具包括一個藍色膠盒、三個裝有化學物的杯子和一支棒。當時是由第一被告陳耀成和第三被告彭艾烈在廠房天台混合化學物,並隨即冒出白煙。第三段影片,文廷洛承認自己參與此事件。 法官提醒陪審團可多加注意製造爆炸品的盒子,以及判斷第五被告證供是否準確可信,亦要考慮其行為是否恰當。 下午時段再次開庭,法官引述不同權威人士的證供,向陪審團講解各化學品的化學作用,讓陪審團了解不同化學品可引致不同爆炸效果。法官續稱,陪審員可自行決定是否相信這些證據,並可就證供判斷各被告有否違法。 法官強調,陪審團須保持公正,不應考慮被告的政治取態,亦指陪審團可根據被告背景和個人特徵作出裁決。 案情指,警方於2015年6月在西貢蠔涌亞視前廠房搜出懷疑爆炸品,拘捕5名男子,被告依次序為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他們被控串謀製造炸藥罪,首三名被名被加控管有炸藥罪。 (案件編號:HCCC41/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