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警方前年在西貢蠔涌亞視前廠房搜出懷疑爆炸品,拘捕五名男子並控串謀製造炸藥罪,其中三人被加控管有炸藥罪。經過兩日逾十二小時的退庭商議,陪審團裁定三名被告管有炸藥罪罪成,其餘兩人獲釋,案件將於下月八日判刑。
記者/梁穎心 編輯/葉茵霖 曾慧欣
三人裁定罪成 五男二女組成的陪審團裁定36歲的首被告陳耀成管有炸藥罪罪成,而31歲的次被告鄭偉成和24歲的第三被告彭艾烈被裁定串謀製造炸藥罪成,3人還押候判,而23歲的胡啟賦及26歲的文廷洛全部罪名不成立,二人隨即被釋放。 陪審團裁定第二被告鄭偉成及第三被告彭艾烈一項串謀製造炸藥罪名成立。另外,陪審團再裁定首被告陳耀成和第二被告鄭偉成各一項管有炸藥罪成,第三被告彭艾烈兩項管有炸藥罪名成立。第四、第五被告則全部罪名不成立,二人隨即被釋放。而獲釋的第四被告胡啟賦獲批一萬二千元訟費,同樣脫罪的文廷洛則沒有申請取回訟費。 首被告求情指為人友善 法官指是次案件屬嚴重罪行,對公眾構成危害,故不能予以保釋,將於下月八日下午判刑。 案情指,前年六月,警方在西貢蠔涌亞視前廠房搜出懷疑爆炸品,拘捕五名男子,被告依次序為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他們被控串謀製造炸藥罪,首三名被名被加控管有炸藥罪。 (案件編號:HCCC41/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