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蘋果日報》六名前高層及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日前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先後提堂,並將一同押至十月上旬先後再訊。
記者/譚芷薇 吳禮賢 編輯/郭梓謙
【蘋果高層案】六名被告申請首次保釋被拒 押至十月中旬再審 警方國安處於今年7月時先後拘捕了六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包括張劍虹、羅偉光、楊清奇、陳沛敏、馮偉光及林文宗,其中張、羅二人與三間蘋果旗下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與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4)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其餘4人則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涉案6名前高層今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六名被告步入報告欄後不時望向公眾席,並舉起OK手勢。散庭時,於公眾席的旁聽人士為眾被告打氣,各人則揮手致意,其中林文宗又豎起拇指回應。 由於第二宗案件的三間公司被告,在今天應訊時未有法律代表,控方就此事申請將案件延後,羅官遂將兩宗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作提訊,以待交至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 【鄒幸彤案】第四次申請保釋遭拒 押至下周五再訊 同日另一宗國安法案件,則為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早前遭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及「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就第四次保釋進行申請,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畢鄒幸彤陳詞後,拒絕其保釋覆核。 羅官指,認為鄒幸彤的自辯沒有關鍵改變,又稱今次申請與司法利益無關,故拒絕保釋。而鄒幸彤另外申請的放寬保釋法律程序報道限制(《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9P條〈對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亦同樣遭拒,鄒幸彤將保留8天保釋覆核的權利,案件逐押至10月8日再進行第4次保釋覆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