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早前被控兩項明知作出虛假陳述,案件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並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再審,被告將以原有條件現金1,000元擔保。
記者/李翠美 周雋軒 編輯/劉凱忻 陳緗恩 余月明
港台製作人員工會代表於法院外作聲援,蔡玉玲進入法院前見記者,重申今次警方高調檢控記者查冊絕非一人之事,學者、法律界人士,以及傳媒工會均擔心警方會否藉事件打壓新聞自由和資訊流通的自由。 對於蔡玉玲並非公務員,是次事件中無法獲得公司協助,她認為香港電台同時是大眾媒體和政府機構處境尷尬,希望港台能夠承擔相關事件,才能有效振作員工士氣,同時展現港台的傳媒風骨。 案情指,蔡玉玲於2020年5月17日及6月10日為取得私家車LV755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在申請證明書上申報資料用作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被控兩項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陳述。 (案件編號:FLCC1999/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