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沙田翠湖花園工程圍標貪污案,工程公司前東主丘瑞田早前被控涉嫌串謀多人提供約4,400萬元賄款,以圍標方式取得3個住宅項目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丘瑞田今早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將押後至12月22日聽取求情及判刑。
記者/陳美怡 編輯/陳詠賢
57歲被告丘瑞田早前否認5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今早則承認3項涉及沙田翠湖花園和1項關於濱景花園的控罪,但否認涉及土瓜灣華麗大廈的控罪,控方同意將其控罪保留在法庭檔案,除非法庭有進一步指示,否則不會再檢控。 提供逾4千萬賄款
控罪指,丘瑞田在2010年至2014年2月期間,在沙田翠湖花園翻新工程中,與一名顧問公司董事、另一間顧問公司一名股東及一名翻新工程分判商串謀,向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新昌管理集團高層樊卓雄及物業經理許鈞碧,分別提供2,600萬、1,500萬及260萬元賄款,即合共約4,400萬元,以換取工程顧問及翻新合約。另一項控罪指,丘瑞田涉嫌於2005年至2007年間,串謀他人向沙田濱景花園業主立法團維修專責小組成員何志光提供60萬元賄款。 至於在土瓜灣華麗大廈樓宇翻新工程合約批出期間,丘瑞田串謀他人向大廈物業管理公司經理鄭錦江提供9萬6千元賄款,他否認有關控罪。 法官:被告認罪勇敢
辯方大律師查錫我提出申請,將案件押後兩個月才判刑,以便準備全面的求情理由。查錫我又指,由於被告於菲律賓出世的兒子快滿18歲,而妻子為菲律賓人,被告須陪同兒子辦理香港居留權的手續,希望申請保釋。但控方律師擔心,被告涉及的罪行嚴重,有機會棄保潛逃。 法官林偉權認為,被告勇敢承認控罪,加上考慮到被告在調查期間一直合作,沒有棄保潛逃的意圖,故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2月底處理,並批准他以3萬元現金保釋及由翠湖花園業主徐銚澤提供3萬元人事擔保,他必須每日到警署報到,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和須交出旅遊證件。 【案件編號:DCCC 552/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