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環保團體綠色和平早前獲高等法院頒禁制令,禁止反佔中團體香港綠色和平大聯盟使用「綠色和平」有關名稱,案件昨在高等法院提訊。聯盟召集人伍忠榮應訊,同意法官將禁制令有效期延長至下月7日,案件下月續訊。
記者/陳嘉穎 編輯/李寶善
伍忠榮:承諾停用「綠色和平」 答辯人之一、聯盟召集人伍忠榮承認,聯盟名稱未經申請或登記,而聯盟由市民自發組成,與其他組織無關。伍忠榮表示,在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後,聯盟已改名為香港綠色和諧大聯盟,他承諾不會再使用「綠色和平」的名稱,認為事件已解決。他又否認聯盟是牟利機構,指聯盟主要參與有關佔領中環的活動。至於聯盟下一步的行動,他稱要保密。 綠色和平或再延禁令 由於綠色和平未能向缺席聆訊的答辯人劉龍仔、關光,及所有使用「綠色和平」名稱示威的人送達禁制令文件,法官陳健強批准綠色和平在《明報》及《星島日報》刊登禁制令及傳票,代替親自派送,而禁制令有效期延長至下月7日。綠色和平代表律師表示,若於下次禁制令限期屆滿,其餘答辯人仍然缺席,將考慮再次申請延長禁制令。 案情指,綠色和平上周入稟控告香港綠色和平大聯盟,禁制該團體再使用「綠色和平」的名稱來參與有關佔中運動的集會及示威,並停止以該名稱參與政治辯論及宣傳。 案件編號:HCA 2038/2014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4/10/ckw.mp3 |titles= 聲音報道:綠色和平禁令延至下月初(記者:陳嘉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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