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持雙程證來港的44歲內地男子柯向朝涉嫌於前年持菜刀追斬妻兒,法官昨日裁定被告案發時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病發,撤銷其兩項有意圖傷人罪,案件押後至3月1日再判。
記者/黃嘉琪 編輯/葉俊庭
精神病發毋須負責
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控罪,法官聽取兩名精神科醫生的證供後,裁定被告案發時精神病發,在無意識下犯案,無法分辨行為對錯,故毋須負上刑責,撤銷被告所有控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日,並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進一步釐清其精神狀態,及考慮有否需要對他判處醫院令,期間被告需繼續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案情指,被告在2014年來港探望妻兒時,懷疑48歲妻子紅杏出牆及8歲次子非己親生,又聲稱出現妻子要求離婚和遭兒子毆打的幻覺,遂用菜刀由家中追斬二人至街上,期間兒子至少被斬14刀,致鼻骨及頭骨外露,在警員拔槍警告後方投降被捕。 案件編號:DCCC 245/2015 |